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9816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3]312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法规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3-04-27 |
省公路局、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,厅机关各处室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和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》,有效推进依法行政,省厅制定了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现印发你们,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省公路局,厅运管局、航运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,要严格按照《规定》要求报送省厅备案。
二、省公路局,厅运管局、航运局要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,将清理结果6月1日前报省厅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、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;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,今后将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三、厅机关各处室制定规范性文件时,要严格按照《规定》确定的程序要求进行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实施的,起草处室要及时按程序报省厅重新发布实施。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3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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